通知公告
关于《个人信用卡征信业务授权书》内容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3
尊敬的晋商信用卡客户:
结合我行信用卡业务实际及监管要求,将对《个人信用卡征信业务授权书》内容进行调整,个人信用卡征信业务授权书变更情况如下:
1. 征信机构中添加“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2. 征信授权用途变更为:“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信用卡相关业务时,在本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本人的个人征信信息。
(一)信用卡的资格审核、授信审批、风险管理、贷后管理(如预警、额度管理、催收、诉讼/仲裁)、资料管理、额度管理、资产保全、异议核查、资产管理;
(二)信用卡卡片加办的资格审核、授信审批、风险管理、贷后管理(如预警、额度管理、催收、诉讼/仲裁)、资料管理、额度管理、资产保全、异议核查、资产管理;
(三)分期业务的资格审核、授信审批、风险管理、贷后管理(如预警、额度管理、催收、诉讼/仲裁)、资料管理、额度管理、资产保全、异议核查、资产管理。”
3.授权书生效时间调整为:“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至本人本次所申请的信用卡账户注销或本次申请信用卡未获批准之日或本人与贵行业务关系终结之日止。”
该授权书将从2026年12月18日起执行,如您不接受上述内容的变更,您可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停止使用信用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本人同意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有您对以上变更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95105588。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