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晋商银行代销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根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金监令第7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7号)、《商业银行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等规定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客观揭示晋商银行代销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私募产品)产品的风险等级,将合适的私募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晋商银行对代销的私募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并持续开展私募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价范围
晋商银行代销的全部私募产品。
二、评价参考因素
(一)私募产品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控执行度情况等。
(二)私募产品的结构(复杂性),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申购和赎回安排(包括募集方式与申购起点等),杠杆运用情况等。
我行将综合以上因素开展风险评级,评级结果仅反映产品风险特征,不代表对产品收益的保证,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三、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晋商银行代销私募风险评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共分为五个风险等级: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等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上述风险评级结果与私募产品管理人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我行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可结合市场情况进行评级上调。
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为投资策略、投资范围等要素调整会进行重新评估,若出现评级调整,我行通过手机银行上传产品公告、客户经理联系等方式进行通知。
四、产品适当性匹配
C1型投资者可以购买R1(低风险)产品;C2型投资者可以购买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C3型投资者可以购买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R3(中风险)产品;C4型投资者可以购买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R3(中风险)产品、R4(中高风险)产品;C5型投资者可以购买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R3(中风险)产品、R4(中高风险)产品、R5(高风险)产品。我行对代销业务执行适当性匹配管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产品风险等级时,系统将自动拦截交易。
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或致电客服电话95105588查询私募风险评级结果,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特此公告。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私募产品由私募产品管理人发行与管理,晋商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