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晋商银行代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评价方法 发布时间:2026-03-10
根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金监令第7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7号)、《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7]4号)等规定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客观揭示晋商银行代销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将合适的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晋商银行对代销的公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并持续开展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价范围
晋商银行代销的全部公募基金产品。
二、评价参考因素
(一)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资本金规模,管理基金规模,投研团队稳定性,资产配置(投资管理)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从业人员合规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稳定性等。
(二)公募基金产品的类型,结构(复杂性),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投资资产的流动性,运作方式,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包括募集方式与申购起点等),杠杆运用情况等。
我行将综合以上因素开展风险评级,评级结果仅反映产品风险特征,不代表对产品收益的保证,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三、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晋商银行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共分为五个风险等级: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等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上述风险评级结果与基金管理人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我行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可结合市场情况进行评级上调。
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或致电客服电话95105588查询基金风险评级结果,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特此公告。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产品由基金管理人发行与管理,晋商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