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公告
关于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支付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6月14日下发《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
我行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相关收费项目执行如下收费政策:
一、长期取消8项票据业务收费
长期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共计取消8项收费。
二、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
单位账户管理费、网银业务账户年服务费、USBKEY工本费在《通知》要求时限内(2024年9月30日前)继续执行免费政策。
《通知》要求时限内(2024年9月30日前)不设单位账户年费项目,网上银行证书年服务费标准降低为160元/个/年。
三、暂停收取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公客户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含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在《通知》要求时限内(2024年9月30日前)继续执行暂停收取的免费政策。
四、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刷卡手续费降低为:标准类商户,受理境内借记卡交易金额的0.45%(封顶20元),受理境内贷记卡0.6%(不封顶),优惠类和减免类参照银联标准,定价与商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扫码支付降低为:手续费率为交易金额的0.25%。
五、暂停收取商用卡服务收费
商用卡各服务收费项目在《通知》要求时限内(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执行暂停收取的免费政策。
以上收费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客户和个体工商户客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9510-558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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