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按揭贷款基准利率定价转换及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将对执行基准利率定价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LPR定价,并对符合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利率调整。
一、批量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将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表示,规则如下:
(一)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三、批量转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起进行统一转换。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完成后,将对符合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客户,根据我行2023年9月15日发布的《晋商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的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二)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转换安排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转换。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存在异议,可于调整日后一年内联系贷款经办行。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晋商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或95105588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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